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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小知识】分公司“报名”总公司投标 可以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董文强 2022-04-30 15:24:30

​答案是可以。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就是代表总公司,总公司来投标没有任何问题。

沈德能律师说,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要通过“报名”才能获得,政府采购没有“报名”的说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中明确规定,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沈德能说,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是邀请要约,邀请不特定人参加政府采购,不应该限定“特定人”来获取采购文件。沈德能建议,为了优化营商,促进公平竞争,应该减少“门槛”,方便所有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应当让所有人在线免费不记名取得采购文件,让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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